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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主流化

日期:107-04-26    資料來源:大同鄉戶政事務所

性別主流化
性別無歧視,兩性皆優勢
民法規定繼承人之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,無論男女均有繼承權
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
性別平等,從母姓從父姓一樣好
男孩女孩一樣好,生來都是寶

上版日期:107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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